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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第18条一人的个人生活用品指哪些交通工具算吗

时间:2024-02-27 06:05:58  来源:http://www.dt689.com  作者:admin

一、婚姻法的第18条一人的个人生活用品指哪些交通工具算吗

您好!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四项个人生活用品,一般是指按照男女性别的不同,归各自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类,男人衣服归男人;女人衣服归女人。如果交通工具价格不贵,如几百元上千元的女式自行车、电动摩托,也可以算是女方个人财产。

如果价格比较贵,虽然是一方专用,也可能不算一方个人财产。如女人用于服饰的名贵珠宝,要当做共同财产。

二、请问大家,男生的护肤品可以和女生用一样的吗?

妮维雅和欧莱雅有不少男士用的屈臣氏店里就有上面2种品牌东西,也有其它不少男士用品我觉得条件允许的话洗面奶,水,乳或霜还是分来用比较好,毕竟男士们皮肤油脂分泌多,而且女孩子用的东西气味不适合男士其它精华面膜也我觉得可以一起用

三、:什么东西是女生每天必须要用、男生可用可不用,可以当作礼物送的日常用品啊?

洗面奶,化妆品,防晒霜,眼线笔,镜子,梳子,

我觉得镜子 这个是最符合你的答案了,呵呵,

满意请给我满意回答哦~

四、男生可以为女生买卫生巾吗?

当然可以,要看你们是什么关系,还有在什么情况下了。

如果是男女朋友的话,当然就无所谓了。也没有什么好忌讳的。

如果是特别好的朋友也无所谓了~同样是没有什么好忌讳的。

其实,这些东西都是日常用品,就像纸巾、手巾什么的一样。

不要顾及太多啦~

但愿能帮到你

祝你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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